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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資料來源:勞資e學園—周志盛 老師 痞客邦部落格 勞動部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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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 勞動保2字第1050140080號 |
修正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生效。 |
http://gazette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22050/ch08/type1/gov82/num43/Eg.htm
註:月投保薪資增列第20級 45,800元 (原最高月投保薪資為 43,9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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