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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勞動部網站

查勞動基準法第13條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(下稱職保法)已有明定,雇主除有同條但書或職保法第23條所定各款情形外,不得終止勞動契約。

因雇主與職災勞工得否終止契約於前揭法令已有特別規定,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,爰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1條及12條各款終止契約事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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