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: 勞動部網站 國定假日依照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要放假。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,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,但要經勞工同意。 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,如有調整,須經勞工同意,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