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載: 蘋果日報
不具名讀者問:
2016年政府開始實施周休二日,但公司不願配合便將薪資結構作調整,並要求勞方簽薪資結構調整切結書,仍然維持原薪,且要求員工只能隔周休二日,如果員工不簽名,就會被威脅離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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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蘋果日報
一例一休上路,許多企業可能因此人事成本增加,已先調整制度因應。晶華麗晶酒店推出「半職」制度,鼓勵兼職員工轉任,半職每月有固定月薪收入,但上班時數僅為正職員工的一半,若臨時有人力需求,半職員工也可「救援」;另大型百貨業者多已取得4周彈性工時實施權,員工排班幾乎不會排休息日加班、需要付加碼加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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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蘋果日報
我國《勞基法》實施32年來最大幅度修法已上路,一例一休自上月23日實施以來,休假、加班費計算都出現重大變化,引發勞資雙方恐慌,《蘋果》也彙整新制上路兩周多以來企業5大花招,不僅勞工未蒙其利,資方也怨聲連連,消費者更無端受物價上漲之累;《蘋果》民調有66.89%民眾認為一例一休造成勞工、企業、消費者三輸。民眾痛批,台灣慣老闆太多,政府真要祭出鐵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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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雅虎奇摩
一例一休正式上路了,外界才發現這套勞動新制對於不少企業是沈重的負擔。鍋貼與滷肉飯連鎖店家鬍鬚張都說人事成本增加要漲價,運輸業說他們撐不下去也要調高票價,雞蛋農說人力吃緊未來蛋價可能要調兩成,垃圾車揚言要減班一週只清運五天,就連便利超商都說考慮未來將「週休二日」。甚至有學者警告,物價上漲,短期通膨率增,並可能造成實質GDP下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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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雅虎奇摩
去年4月間,寶德科技公司因無預警解雇一名請育嬰假的張姓女員工,遭張女憤而提告。寶德原辯稱是因為公司營運虧損,以及張女表現不佳才予以解雇,但新北地院調查,公司不僅無虧損,還直接應徵張女職務的新人,今天(5日)判寶德敗訴,需按月付薪6萬4千元之外,另賠償張女1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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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蘋果日報
《勞基法》一例一休新制上月23日上路至今亂象不斷,勞團昨到勞動部前開記者會,批一例一休至少有3大漏洞,包括休息日換補休比率縮水、休息日起訖時間對勞工不公、休息日加班因故無法出勤恐須請假,損害勞工權益。勞動部指,勞團所說的漏洞,在經勞工同意下實施未違法;
勞動部昨也確立休息日未出勤須請假、扣發加班費原則。勞團則嗆勞動部放任僱主鑽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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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今周刊網站
雇主常有的抱怨是:勞工下班之後明明是自己逗留公司上網吹冷氣,公司也沒有要求他工作,為什麼還要付加班費?假如情況真是如此,對雇主的確不公平,因此不少公司會採取「加班申請制」來解決這個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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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今周刊網站
企業經營的過程,難免會因為經濟景氣循環,或是營運體質的變化,必須適度調整人力結構。在面臨調整人力時,勞工可能會認為為何是發生在我身上,往往無法接受雇主精簡人力的決定,甚至引發勞資爭議。政府勞動法令雖然會保護勞工的工作權,但為平衡企業雇主的實際經營狀況,也會規定雇主合法資遣勞工的條件及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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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中央社
完成作品雖享有著作權,但在任職期間完成設計圖、軟體等著作,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醒,著作權是歸公司所有,若離職後未經原公司同意就重製或改作、公開展示等,恐構成侵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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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: 風傳媒網站
立法院社環委員會22日初審通過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完成修法後,政府將放寬勞工輔助範圍。如勞工遇勞資爭議時,政府應該主動提供專業人員協助,並提供律師補助經費,此舉能夠平衡勞資雙方的不對等,更加保障勞工權益。
現行的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僅規定,在勞資爭議發生時,只有當勞工提起訴訟及仲裁時,政府才會給予適當補助。勞工若遇解雇、降調或減薪等不當勞動行為時,可依據該法向勞動部提出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」申請,但由於勞工可能因專業法律知識及相關資源不足,以致在裁決中不易獲得實質的保障。
勞資爭議案 勞動部應派員協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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